“单本位制”的对称。“金银复本位制”的简称。同时以金银两种金属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金银两种铸币均为本位币,都可自由铸造,并均为无限法偿。16至18世纪新兴资本主义国家曾广泛采用。复本位制有两种形式:金银两币各自按其实际价值流通的,称“平行本位制”;两币按国家规定比价流通的,称“两本位制”。通常所称复本位制,专指后者而言。两种形式均不稳定:在平行本位制条件下,商品出现两种价格,且随着金银市价的变动而变动;在两本位制条件下,由于法定比价与市场比价不一致,实际流通的只有市场比价较低的一种金属货币。这种制度,不适合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的需要,到19世纪末期,各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改行“单本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