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乐 原指西洋贵族府邸中演唱、演奏的世俗音乐。因在室内演出(而非在教堂、剧院、音乐厅),故名。17世纪初始于意大利,有室内奏鸣曲、室内康塔塔等。现今,主要指各种重奏曲(如弦乐四重奏、钢琴五重奏等)。有时也指管弦或钢琴等乐器的独奏曲,以及用一件或数件乐器伴奏的独唱曲、重唱曲等。
国语辞典
注音 ㄕˋ ㄋㄟˋ ㄩㄝˋ 拼音 shì nèi yuè 原指歐洲貴族宮廷中演奏、演唱的世俗音樂,現泛指各種重奏曲或獨奏曲,及用少數樂器伴奏的獨唱曲、重唱曲。縮稱為「室樂」。参见:
室內樂
扫描版:「室内乐」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