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基本原则 sì xiàng jī běn yuán zé 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提出:“中央认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了四项基本原则,宣告:“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的立国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