箠杀

箠杀   
用棍棒打死。《后汉书·酷吏传·董宣》:“主( 湖阳公主 )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 宣 ,欲箠杀之。” 清 王士禛 《居易录》:“妾前生 唐 开元 宫人也,君前生亦为内侍,一夕偶语,有婚姻之约,为上所见,箠杀之。”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某公尝箠杀一干僕。”
参见:棰杀
扫描版:「箠杀」在《汉语大词典》第12353页 第8卷 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