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时委任下级官吏的文书。 《宋史·职官志三》:“ 绍圣 元年吏部言, 元丰 法,凡入品者给告身,无品者给黄牒。” 宋 岳珂 《愧郯录·皇祐差牒》:“今世中臺给黄牒之制,前必曰尚书省牒某官,而右语则曰差充某职替某官成资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