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法

鹽法   yán fǎ
注音 ㄧㄢˊ ㄈㄚˇ  拼音 yán fǎ
管理鹽政的法規。其制度各朝代有不同,西漢為專賣時代,東漢六朝為租稅時代,隋取無稅制,唐代以後復為專賣制。民國二十年政府公布新鹽法,廢除專賣制,恢復租稅制,任人民自由買賣。
参见:盐法
扫描版:「鹽法」在《汉语大词典》第11083页 第7卷 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