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本 tí běn 1.明清时的一种奏章。明制: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用奏本,不准用印。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军机处设立后,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2.谓上奏章。
国语辞典
注音 ㄊㄧˊ ㄅㄣˇ 拼音 tí běn 明、清時,凡有關軍事、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內閣入奏的文書。與奏本不同。
▶ 《紅樓夢.第一八回》:「賈政方略心意寬暢,又請賈母等到園中,色色斟酌,點綴妥當,再無一些遺漏不當之處了,於是賈政方擇日題本。」参见:
題本
扫描版:「题本」在《汉语大词典》第17126页 第12卷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