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地

养廉地    yǎng lián dì

清 制,对官吏除发常俸外,另给恩俸名曰“养廉”;或划给土地,以供收租,名曰“养廉地”。


参见:養廉地
扫描版:「养廉地」在《汉语大词典》第17331页 第12卷 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