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钱法

限钱法    xiàn qián fǎ

金 时货币制度。限制官民贮钱多不过二万贯。凡所馀,则当以钱易物贮之。有告发者则以十之一为赏,馀皆没入。《金史·食货志三》:“﹝ 泰和 ﹞四年七月,罢限钱法,从户部尚书 上官瑜 所请也。”


参见:限錢法
扫描版:「限钱法」在《汉语大词典》第16334页 第11卷 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