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票

送票    sòng piào

明 制,内阁接到外臣奏章后,先草拟批示于票签上,然后连同奏章一并呈送皇帝朱笔批答,此谓“送票”。


扫描版:「送票」在《汉语大词典》第14777页 第10卷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