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郡

三十六郡    sān shí liù jùn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推行郡、县制,分全境为三十六郡。郡名不见于《史记》本文,裴骃《集解》作“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清以来学者多认为裴说不足尽信,但各家说法不一:一说认为内史不应在郡数内,补以郯郡;一说认为除内史九原鄣郡亦不应在内,或补以东海(即郯郡)广阳、楚郡,或补以闽中、陶郡、河间,或补以闽中广阳陈郡(即楚郡)。又诸家都认为三十六是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全国时的郡数,其后续有增析,至秦末共有四十余郡。


扫描版:「三十六郡」在《汉语大词典》第172页 第1卷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