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诉

越诉    yuè sù

中国古代指违反诉讼程序的越级告诉。自汉至清禁止越诉,违者处罚。《唐律疏议·斗讼·越诉》:“诸越诉及受者,各笞四十。”后代沿用,且处罚有加重的趋势。


参见:越訴
扫描版:「越诉」在《汉语大词典》第13631页 第9卷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