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环

赐环    cì huán
1.亦作"赐圜"。
2.旧时放逐之臣,遇赦召还谓"赐环"。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国语辞典

注音 ㄙˋ ㄏㄨㄢˊ  拼音 sì huán
被放逐之臣赦罪召還為「賜環」。語本《儀禮.喪服》唐.賈公彥.疏:「以道去君,據三諫不從,在境待放,得環則還,得玦則去。」
   ▶ 唐.張說〈出湖寄趙冬曦〉詩:「湘浦未賜環,荊門猶主諾。」
参见:賜環
扫描版:「赐环」在《汉语大词典》第14232页 第10卷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