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蔭

傍蔭   bàng yīn
概述傍荫(傍荫)释义明 沈德符 《野获编·礼部一·国初荫叙》:“用荫以嫡长子。若嫡长子残废,则嫡长之子孙,以逮曾玄。无,则嫡长之同母弟,以逮曾玄。又无,则继室及诸妾所生者。又无,则傍荫其亲兄弟子孙。又无,则傍荫其伯叔子孙。”
参见:傍荫
扫描版:「傍蔭」在《汉语大词典》第1609页 第1卷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