蠲放

蠲放    juān fàng

1. 免罪释放。《梁书·武帝纪中》:“大运肇升,嘉庆惟始,劫贼餘口没在臺府者,悉可蠲放。”

2. 免除。 宋 范仲淹 《奏乞两府兼判》:“每至岁终,尽其减省冗费之数,增息财利之数,蠲放困穷之数,具目进呈。” 宋 李心传 《建炎以来繫年要录·绍兴三年五月》:“检灾之蠲放分数,方田之高下土色,不公不实。”


扫描版:「蠲放」在《汉语大词典》第11078页 第7卷 1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