螭头载笔

螭头载笔    chī tóu zǎi bǐ

《新唐书·百官志二》:“其后復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笔随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内阁,则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因以“螭头载笔”表示史官侍值。


参见:螭頭載筆
扫描版:「螭头载笔」在《汉语大词典》第12103页 第8卷 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