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铜

罚铜    fá tóng

纳铜赎罪。宋 司马光 《留韩吕札子》:“其人身为臺官,坐言事罚铜。”《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九年》:“帝以详定官 陈绎 等取第一甲不精,并罚铜。”


参见:罰銅
扫描版:「罚铜」在《汉语大词典》第12195页 第8卷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