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    bǎo wài jiù yī

法律用语。在我国,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者,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并经人担保后,暂不羁押,在外医疗。一经批准,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基层组织或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保外就医的原因消失后,刑期未满的收监执行。保外就医期间,计入刑期之内。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参见:保外就醫
扫描版:「保外就医」在《汉语大词典》第1387页 第1卷 1387
扫描版:「保外就医」在《现代汉语词典》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