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假

給假   gěi jiǎ
注音 ㄐㄧˇ ㄐㄧㄚˋ  拼音 jǐ jià
准許放假。
   ▶ 《隋書.卷九.禮儀志四》:「學生每十日給假,皆以丙日放之。」
   ▶ 《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一》:「更兼存心梗直,在京師太學讀書,給假回家,侍奉母親之病。」
参见:给假
扫描版:「給假」在《汉语大词典》第13343页 第9卷 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