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

約法三章   yuē fǎ sān zhāng
注音 ㄩㄝ ㄈㄚˇ ㄙㄢ ㄓㄤ  拼音 yuē fǎ sān zhāng
語本《史記.卷八.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原指漢高祖入咸陽,臨時制定三條法律,與民共守。
   ▶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後泛指事先約好或規定的事。
   ▶ 《兒女英雄傳.第二二回》:「因姑娘當日在青雲山莊有『一路不見外人』的約法三章,早吩咐過公子沿路無事,不必到姑娘船上去。」
参见:约法三章
扫描版:「約法三章」在《汉语大词典》第13239页 第9卷 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