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案

眉案    méi àn

案,盛食物的短足木盘。据《东观汉记·梁鸿传》:载:“ 鸿 字 伯鸞 ,与妻 孟光 (字 德曜 )隐居避患,适 吴 ,依大家廡下,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於 鸿 前仰视,举案常齐眉。”亦见《后汉书》本传。后以“眉案”为夫妇相敬的典故。


扫描版:「眉案」在《汉语大词典》第10795页 第7卷 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