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之一。指理融于趣,趣合乎理。“理”意为道理、规律、法则、伦理;“趣”意为情趣、兴趣、趣味。在美学和艺术理论中,有的偏重于将美与“理”相联系,认为文者,“蚲矶选保挥械囊晃肚康鳌趣”;“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理趣”说则主张两者的融合,在强调“理”的意蕴的重要性的同时,指出应把文艺中的“理”与审美情趣的传达结合起来?u>北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叙论》批评“今之画者”“不达画之理趣也”。清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五提倡诗应“亦理亦情亦趣”。王闿运《湘绮楼论唐诗》:“右丞《黄花川》、《石门》等作,亦能得山水理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