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赈济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前提发放赈款的一种赈济方式。通常用于受灾地区有关公众福利方面的工程建设。如组织受灾农民修筑堤坝等水利工程,按其劳动情况和实际需要分配赈济款项或物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对贫困地区进行开发式扶贫,亦逐步采用此种方式。能把眼前的生活接济同长远的生产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