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    qīng chǎn hé zī

“清理财产、核定资金”的简称。对企业的全部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整理和估价,并核定其国有资金数额。我国自建国以来进行过五次大规模清产核资,分别为1951、1962、1974、1979和1992年。


参见:清産核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