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窘

淩窘   
侵凌而使之窘迫。《宋艳·德义》引 宋 李昌龄 《乐善录·钱若水》:“ 録参 旧有求於富民,不获,遂劾其父子共杀女奴投水中。法外凌窘,不胜其苦。”
参见:凌窘
扫描版:「淩窘」在《汉语大词典》第7797页 第5卷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