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控

京控    jīng kòng

清 代官民有冤屈,经地方最高级官署审判仍不能解决时,可赴京向都察院及步军统领衙门控诉,谓之“京控”。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六回:“这件事闹不清楚,我一定丢了功名;我的功名不要紧,只怕京控起来,那时就是堂翁也有些不便。”


扫描版:「京控」在《汉语大词典》第2096页 第2卷 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