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谓官员每月十五日参朝。 《通典·礼三十》:“ 神龙 元年四月十四日,初令文武官五品以上,每朔、望参日陞殿食。”
2. 宋 代对六参的称谓。 宋 赵昇 《朝野类要·班朝》:“六参,又名望参,谓一五日之常礼也。在京大小职事及不釐务官,趁赴望参,不得连三次请假。”参见“六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