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愛

五愛   wǔ ài
五爱,原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十二条提出)。现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提出)。是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学校教育中,实施这方面的教育称“五爱教育”。
参见:五爱
扫描版:「五愛」在《汉语大词典》第383页 第1卷 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