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宪法

时宪法    shí xiàn fǎ

即时宪历。清 俞正夑 《癸巳类稿·驻札大臣原始》:“是年( 康熙 三十三年)赐 西藏 第巴 金印,颁三十四年《时宪法》列 蒙古 各游牧节气。”亦称“时宪术”。《清史稿·时宪志一》:“ 世祖 定鼎以后,始絀 明 之旧历,依新法推算,即承用二百六十餘年之《时宪术》也。”参见“时宪历”。


参见:時憲法
扫描版:「时宪法」在《汉语大词典》第7161页 第5卷 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