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社

方社    fāng shè

指四方之神和土地神。 《诗·大雅·云汉》:“祈年孔夙,方社不莫。” 郑玄 笺:“我祈丰年甚早,祭四方与社又不晚。” 唐 刘禹锡 《奏记丞相府论学事》:“至二十年, 许敬宗 等奏,乃遣天下诸州县置三献官,其他如方社。” 明 张居正 《贺灵雨表》之三:“圣主对时,因切民天之恤;帝宫肇祀,用昭方社之祈。” 清 魏源 《默觚上·学篇十四》:“其次者,犹祀于瞽宗、方社、四岳,各如其德业之大小为秩之尊卑,地祇与天神相升降焉。”


扫描版:「方社」在《汉语大词典》第9541页 第6卷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