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施政的成绩
1. 见“政绩”。
2. 亦作“政勣”。指官吏在执政时办事的成绩。
《后汉书·虞延传》:“八年,代 范迁 为司徒。歷位二府,十餘年无异政绩。”《陈书·王勱传》:“及 萧勃 平后,又以 勱 旧在 岭表 ,早有政勣,乃授使持节…… 广州 刺史。” 元 石德玉 《曲江池》楔子:“几年政绩远相闻,採得民謡报使君。” 孙犁 《秀露集·关于纪昀的通信》:“至于他为官的政绩,只能说是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