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鵲

擲鵲   zhì què
北齐 刘昼 《新论·辩施》:“ 昆山 之下,以玉抵乌, 彭蠡 之滨,以鱼食犬,而人不爱者,非性轻财,所丰故也。”此谓以玉投乌。后因以“掷鹊”喻有才而无所用。1 唐 李咸用 《送人》诗:“ 荆山 有玉犹在璞,未遇良工虚掷鹊。”
参见:掷鹊
扫描版:「擲鵲」在《汉语大词典》第8927页 第6卷 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