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

提倡    tí chàng

由于事物有好的因素而倡议

详细解释

1. 亦作“提唱”。佛教禅宗说法时唱说宗要之称。

宋 周葵 《宏智禅师妙光塔碑》:“其退 能仁 ,受 长芦 之请,适游 云居 , 圜悟 劲禪师 见其提倡,以偈送之。” 明 宋濂 《明辩正宗广慧禅师及公塔铭》:“自 宋 季以迄于今,提唱 达摩 正传追配先哲者,唯 明辩正宗广慧禪师 一人而已。” 清 王鑨 《秋虎丘》:“那管 达摩 提唱,休説如来戒律。”

2. 倡导;鼓励。

明 李贽 《答邓明府书》:“故不识讳忌,时时提唱此语。” 清 恽敬 《言事·与姚秋农》:“ 中州 人文渊藪,昔圣先贤,流风在人,五兄课士之外,必有提唱发挥、守先待后之事。” 清 龚自珍 《杂诗》之七:“十年提倡受恩身,惨緑年华记忆真。” 冰心 《寄小读者》二三:“我当然不是提倡迷信;偶像崇拜和小孩子扮演神仙故事,截然的是两件事。”

近反义词

近义词 鼓吹 倡始 提议 听任 建议 首倡 推崇 倡议 发起 倡导
反义词 反对 抵制 取缔 禁止 阻止 制止

国语辞典

注音 ㄊㄧˊ ㄔㄤˋ  拼音 tí chàng
相似詞: 發起、倡導、倡始、首倡
相反詞: 反對、抵制、禁止、制止、阻止
對一種事物或風氣的鼓勵和倡導。
   ▶ 如:「提倡節能減碳」、「提倡民俗技藝」。
   ▶ 《文明小史.第二二回》:「只是目今所重的實業,晚生愚見,以為工藝也是要緊的,不知老前輩還肯提倡否?」
扫描版:「提倡」在《汉语大词典》第8727页 第6卷 744
扫描版:「提倡」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2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