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国学书库
古籍在线
影印古籍
全文检索
古籍书目
二十四史
国学精选
明清实录
白话译文
诗词
汉语
汉语字典
部件查字
汉语词典
成语词典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字形演变
甲骨文
金 文
书法
书法图集
书法字帖
印谱查询
历史
人物
典故
地名
事件
年号
姓氏
民族
官职
知识
地图
其他
中医中药
对联大全
丛书检索器
十三经索引
家谱族谱
墓志数据库
会员
古籍
国学书库
古籍在线
影印古籍
全文检索
古籍书目
二十四史
国学精选
白话译文
诗词
汉语
汉语字典
部件查字
汉语词典
成语词典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字形演变
甲骨文
金 文
书法
书法图集
书法字帖
印谱查询
历史
人物
典故
地名
事件
年号
姓氏
民族
官职
知识
地图
其他
中医中药
对联大全
丛书检索器
十三经索引
家谱族谱
墓志数据库
会员
书库
四库
影印
诗词
字典
词典
人物
典故
书目
书法
首页
汉语词典
挾書令
挾書令
挾書令 xié shū lìng
挟书令亦称“
挟书律
”。秦代禁止私人藏书议书的法令。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准行丞相李斯之议,非博士官所职,凡天下有藏《诗》、《书》及百家语者,均上交守尉焚毁,惟医药、卜筮、种树之书除外。令下三十日仍不烧者,处以髡发黥面、筑长城四年之苦役。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 以古非今者灭族。因秦王朝迅速灭亡,此令未尽实施。汉惠帝四年(前 191), 明令废除。
参见:
挟书令
扫描版:
「挾書令」在《汉语大词典》第8589页 第6卷 606
挾書
挾書令
挾書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𦸹
每日一成语:校名责实
每日一词语:大苦
每日一诗词:敕勒歌
热门古籍
本事诗
十七史百将传
陶庐杂录
嶺雲海日樓詩鈔
南天痕
容齋隨筆
晉書
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