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字催科

抚字催科    fǔ zì cuī kē

唐 韩愈 《顺宗实录四》:“﹝ 阳城 ﹞出为 道州 刺史……一不以簿书介意,税赋不登,观察使数誚让。上考功第, 城 自署第曰:‘抚字心劳,徵科政拙,考下下。’”后以“抚字催科”指地方官吏的治政。


参见:撫字催科
扫描版:「抚字催科」在《汉语大词典》第8856页 第6卷 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