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租界的统治机关。1854年成立,受外国驻沪领事团和驻华公使的监督。设有董事会,由领事团每年召集纳税外人选举董事组成,决定租界的重要行政方针和措施。董事会分设警务、税务、财务、学务等十多个委员会,研究、决定有关问题,交由董事会核准。董事会下设总裁一人,负责实际行政工作。公共租界内还设有法院和监狱。使租界成为外国殖民者统治的“国中之国”。1862年,法租界脱离工部局管辖,单独成立公董局。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进占上海公共租界,并仍用工部局名义进行统治,至1943年租界由汪伪政府接收,工部局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