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勒

满族早期,贵族皆称贝勒。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其子侄八人分别为八旗旗主,称和硕贝勒,较其他贝勒为尊。太宗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定宗室爵位等级,和硕亲王、多罗郡王下为多罗贝勒。入关以后定宗室十四等封爵,多罗贝勒列“长子”下,固山贝子上,为第五等。此外,清朝对蒙古贵族亦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各等级封爵。


爵位名。是“多罗贝勒”的简称,为清宗室封爵的第三级。金朝的官长通称“勃极烈”,清朝改译为“贝勒”。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