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宾 为了钱财,将自己的妻妾典雇与人为妻妾。《明律·户律·婚姻》:“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杖八十,典雇女者,杖六十,妇女不坐。若将妻妾妄作姊妹嫁人者,杖一百,妻妾杖八十,知而典娶者,各与同罪,并离异,财礼入官,不知者不坐,追还财礼。”△多用于婚姻方面。
【顺接】:妾换骅骝 妾妇之道
【顺接】:三房五妾 郑家婢妾 齐人之妾 典雇妻妾 三妻四妾 宦官宫妾 三房四妾 明珠买妾
【逆接】:援经据典 躬逢盛典 朝章国典 狄牙膳典 不刊之典 坑儒焚典 高文大典 三坟五典
【逆接】:典身卖命 典章制度 典雇妻妾 典谟训诰 典章文物 典鹔鹴裘 典相如裘 典妻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