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堂书钞》卷三十八引吴 谢承《后汉书》:“巴祗为扬州刺史,夜与士对坐,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后用为称颂地方官清廉的典故。北周 庾信《周柱国大将军纥干弘神道碑》:“保定元年,授使持节、都督岷州诸军事、岷州刺史……公不发私书,不燃官烛。兽则相负渡江,虫则相衔出境。”
【顺接】:烛照龟卜 烛龙衔火 烛刻五分 烛车之珍 烛照数计 烛影摇红 烛龙衔光 烛龙回驾
【顺接】:赋诗刻烛 西窗翦烛 金莲红烛 风中秉烛 五侯传烛 不燃官烛 夜游秉烛 当风秉烛
【逆接】:献可替不 进可替不
【逆接】:不甘后人 不着疼热 不名一格 不擒二毛 不同凡响 不恤人言 不避斧钺 不可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