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襄公十五年》:“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春秋时宋国正卿),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给玉匠看过),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战国韩非《韩非子.喻老》、汉刘安等《淮南子.精神训》、汉刘向《新序.节士》等皆载此事。子罕不受别人的宝玉,把“不贪”作为自己的珍宝。后遂用“不贪为宝”、“不贪宝”表示廉洁守分。
北周.庾信《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宋人献玉,不贪为宝;伯成子高,守仁为富。”宋苏轼《梦中作寄朱行中》诗:“至今不贪宝,凛然照尘寰。”唐.李瀚《蒙求》:“澹台毁璧,子罕辞宝。”
【顺接】:宝马雕车 宝钗分股 宝刀未老 宝珠市饼 宝窗选婿 宝窗自选 宝山空归 宝珠穿蚁
【顺接】:卞和献宝 误石为宝 牛黄狗宝 被褐怀宝 龙凤通宝 子罕辞宝 传经送宝 视为至宝
【逆接】:赁舂老子 藐姑仙子 鱼鼓简子 贼臣乱子 河东狮子 猫儿狗子 锦帆天子 弹丸黑子
【逆接】:子推割股 子春之疾 子孙饺子 子敬书裙 子敬青毡 子州支父 子英赤鲤 子囊城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