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离俗》:“齐晋相与战,平阿(战国齐邑)之余子(周代兵役制度规定每户以一人为正卒,余者为羡卒,即余子),亡戟得矛,却而去,不自快,谓路之人曰:‘亡戟得矛,可以归乎?’路之人曰:‘戟亦兵(兵器)也,矛亦兵也,亡兵得兵,何为不可以归?’去行,心犹不自快,遇高唐之孤叔无孙,当其马前曰:‘今者战,亡戟得矛,可以归乎?’叔无孙曰:‘矛非戟也,戟非矛也,亡戟得矛,岂亢责(高诱注:“亢,当也”)也哉!’”
春秋时齐晋交战,齐国的一个士兵丢失了自己的戟却拾得了一只矛。丢了自己的武器,他心中总感到不愉快,便以此向别人去问得失,寻看法。路人认为,亡戟得矛,得失相当;叔无孙则认为,亡戟得矛,得失不相当。说得失相当,是因为戟和矛都是兵器,着眼于大同;说得失不相当,是因为戟和矛毕竟有区别,着眼于小异;所以即使对于同一件事,观点不同,结论也必然会不同。
后因以“亡戟得矛”比喻有失有得,得失相当。
【顺接】:矛盾重重 矛盾相向 矛炊剑淅 矛头淅米
【顺接】:亡戟得矛 杯酒戈矛 掷级承矛 亡戢得矛 屈庐之矛 倒持戈矛 丈八蛇矛
【逆接】:取乱侮亡 家破身亡 饮弹而亡 臧穀两亡 安世补亡 救火追亡 鸟为食亡 若有所亡
【逆接】:亡国之臣 亡魂丧胆 亡国大夫 亡命之徒 亡可奈何 亡王之机 亡猿祸木 亡羊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