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下》:“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已,犹太也。杨氏曰:‘言圣所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
不为已甚,后常指不做过分的事,适可而止。待人处事,当以中正为宜。
《廿载繁华录》第三六回:“那家人听了,倒道南令本不为已甚,不过大吏过严罢了。”
【顺接】:甚矣吾衰 甚而至于 甚于画眉 甚或至于 甚且至于 甚嚣尘上
【顺接】:去泰去甚 言之过甚 一之谓甚 一之已甚 欺人太甚 名声籍甚 去太去甚 欺人过甚
【逆接】:献可替不 进可替不
【逆接】:不堪一击 不二法门 不假雕镂 不避斧钺 不容置疑 不忘沟壑 不仁之器 不屑毁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