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孝治章第八

 

[疏]正义曰:夫子述此明王以孝治天下也。前章明先王因天地、顺人情以为教。此章言明王由孝而治,故以名章,次《三才》之后也。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言先代圣明之王,以至德要道化人,是为孝理。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小国之臣,至卑者耳。主尚接之以礼,况於五等诸侯,是广敬也。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万国,举其多也。言行孝道,以理天下,皆得欢心,则各以其职来助祭也。
  [疏]子曰至先王。
  ○正义曰:此章之首称“子曰”者,为事讫,更别起端首故也。言昔者圣明之王,能以孝道治於天下,大教接物,故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五等之君乎?言必礼敬之。明王能如此,故得万国之欢心,谓各脩其德,尽其欢心而来助祭,以事其先王。经“先王”有六焉,一曰“先王有至德”,二曰“非先王之法服”,三曰“非先王之法言”,四曰“非先王之德行”,五曰“先王见教之”,此皆指先代行孝之王。此章云“以事其先王”,则指行孝王之祖考。
  ○注言先至孝理。
  ○正义曰:此释“孝治”之义也。《国语》云:“古曰在昔,昔曰先民。”《尚书·洪范》云:“睿作圣。”《左传》:“照临四方曰明。”“昔者”非当时代之名,“明王”则圣王之称也,是汎指前代圣王之有德者。经言“明王”,还指首章之“先王”也。以代言之,谓之先王;以圣明言之,则为明王。事义相同,故注以至德要道释之。
  ○注小国至敬也。
  ○正义曰:此依王注义也。五等诸侯,则公、侯、伯、子、男。旧解云:公者正也,言正行其事;侯者候也,言斥候而服事;伯者长也,为一国之长也;子者字也,言字爱於小人也;男者任也,言任王之职事也。爵则上皆胜下,若行事亦互相通。《舜典》曰:“辑五瑞。”孔安国曰:“舜敛公、侯、伯、子、男之瑞圭璧。”斯则尧舜之代已有五等诸侯也。《论语》云:“殷因於夏礼,周因於殷礼。”案《尚书·武成篇》云:“列爵惟五分,土惟三。”郑注《王制》云:“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是有公、侯、伯而无子、男。武王增之,总建五等。时九州界狭,故土惟三等,则《王制》云:‘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至周公摄政,斥大九州之界,增诸侯之大者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然据郑玄,夏、殷不建子、男,武王复增之也。案五等,公为上等,侯、伯为次等,子、男为下等,则小国之臣谓子、男卿、大夫,况此诸侯则至卑也。《曲礼》云:“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诸侯言列国者,兼小大。是小国之卿、大夫有见天子之礼也。言虽至卑,尽来朝聘,则天子以礼接之。案《周礼·掌客》云:上公饔饩九牢,飧五牢;侯、伯饔饩七牢,飧四牢;子、男饔饩五牢,飧三牢:三等。其五等之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饩,唯上介有禽兽。其卿、大夫、士有特来聘问者,则待之如其为介时也。是待诸侯及其臣之礼,是皆广敬之道也。
  ○注万国至祭也。
  ○正义曰:云“万国,举其多也”者,此依魏注也。《诗》、《书》之言万国者多矣,亦犹言万方,是举多而言之,不必数满於万也。皇侃云:“《春秋》称‘禹会诸侯於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言禹要服之内,地方七千里,而置九州。九州之中,有方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之国,计有万国也。因引《王制》殷之诸侯有千七伯七十三国也。《孝经》称周诸侯有九千八百国,所以证万国为夏法也。”信如此说,则《周颂》云“绥万邦”,《六月》云“万邦为宪”,岂周之代复有万国乎?今不取也。云“言行孝道,以理天下,皆得欢心,则各以其职来助祭也”者,言明王能以孝道理於天下,则得诸侯之欢心,以事其先王也。各以其职来祭者,谓天下诸侯各以其所职贡来助天子之祭也。和者,《礼器》云:“大飨其王事与!”注云:“盛其馔与贡,谓祫祭先王。”又云:“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笾豆之荐,四时之和气也。”注云:“此馔,诸侯所献。”又云:“内金,示和也。”注云:“此所贡也,内之庭实先设之。金从革,性和,荆、杨二州贡金三品。”又云:“束帛加璧,尊德也。”注云:“贡享所执致命者,君子於玉比德焉。”又云:“龟为前列,先知也。”注云:“龟知事情者,陈於庭,在前。荆州纳锡大龟。”又云:“金次之,见情也。”注云:“金炤物。金有两义,先入后设。”又云:“丹、漆、丝、纊、竹、箭,与众共财也。”注云:“万民皆有此物,荆州贡丹,兖州贡漆、丝,豫州贡纊,杨州贡簜。”又云:“其馀无常货,各以国之所有,则致远物也。”注云:“其馀,谓九州之外夷服、镇服、蕃服之国。《周礼》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贵宝为贽。周穆王征犬戎,得白狼白鹿,近之。”《大传》云:“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骏奔走。”又《周颂》曰:“骏奔走在庙。”此皆助祭者也。

  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而况於士民乎?理国,谓诸侯也。鳏寡,国之微者,君尚不敢轻侮,况知礼义之士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诸侯能行孝理,得所统之欢心,则皆恭事助其祭享也。
  [疏]治国者至先君。
  ○正义曰:此说诸侯之孝治也。言诸侯以孝道治其国者,尚不敢轻侮於鳏夫寡妇,而况於知礼义之士民乎?亦言必不轻侮也。以此故得其国内百姓欢悦,以事其先君也。
  ○注理国至士乎。
  ○正义曰:云“理国,谓诸侯也”者,此依魏注也。案《周礼》云:“体国经野。”《诗》曰:“生此王国。”是其天子亦言国也。《易》曰:“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是诸侯之国。上言明王理天下,此言理国,故知诸侯之国也。云“鳏寡,国之微者,君尚不敢轻侮”者,案《王制》云:“老而无妻者谓之鳏。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则知鳏夫寡妇,是国之微贱者也。言微贱之者,国君尚不轻侮,况知礼义之士乎?释经之“士民”,《诗》云:“彼都人士。”《左传》曰:“多杀国士。”此皆况惜有知识之人,不必居官授职之士。旧解:士知义理。又曰:士,丈夫之美称。故注言“知礼义之士乎”,谓民中知礼义者。
  ○注诸侯至享也。
  ○正义曰:云“诸侯能行孝理,得所统之欢心”者,此言诸侯孝治其国,得百姓之欢心也。一国百姓,皆是君之所统理,故以所统言之。孔安国曰:“亦以相统理。”是也。云“则皆恭事助其祭享也”者,祭享谓四时及秂祫也。於此祭享之时,所统之人则皆恭其职事,献其所有,以助於君。故云助其祭享也。

  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况於妻子乎?理家,谓卿大夫。臣妾,家之贱者。妻子,家之贵者。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卿大夫位以材进,受禄养亲,若能孝理其家,则得小大之欢心,助其奉养。
  [疏]治家者至其亲。
  ○正义曰:说卿大夫之孝治也。言以孝道理治其家者,不敢失於其家臣妾贱者,而况於妻子之贵者乎?言必不失也。故得其家之欢心,以承事其亲也。
  ○注理家至贵者。
  ○正义曰:云“理家,谓卿大夫”者,此依郑注也。案下章云:“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礼记·王制》曰“上大夫卿”,则知治家谓卿大夫。云“臣妾,家之贱”者,案《尚书·费誓》曰:“窃马牛,诱臣妾。”孔安国云:“诱偷奴婢。”既以臣妾为奴婢,是家之贱者也。云“妻子,家之贵”者,案《礼记》哀公问於孔子,孔子对曰:“妻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子者亲之后也,敢不敬与?是妻、子家之贵者也。
  ○注卿大夫至奉养。
  ○正义曰:云“卿大夫位以材进”者,案《毛诗传》曰:“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作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是位以材进也。云“受禄养亲”者,若能孝理其家,则受其所禀之禄,以养其亲。云“若能孝理其家,则得小大之欢心”者,谓小大皆得其欢心。小谓臣妾,大谓妻子也。云“助其奉养”者,案《礼记·内则》称子事父母,妇事舅姑,日以“鸡初鸣,咸盥漱,以適父母、舅姑之所。问衣燠寒,饘、酏、酒、醴、芼、羹、菽、麦、蕡、稻、黍、粱、秫,唯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此皆奉养事亲也。天子诸侯继父而立,故言先王、先君也。大夫唯贤是授,居位之时,或有俸禄以逮於亲,故言其亲也。注顺经文,所以言助其奉养,此谓事亲生之义也。若亲以终没,亦当言助其祭祀也。明王言“不敢遗小国之臣”、诸侯言“不敢侮於鳏寡”、大夫言“不敢失於臣妾”者,刘炫云:“遗谓意不存录,侮谓忽慢其人,失谓不得其意。”小国之臣位卑,或简其礼,故云不敢遗也。鳏寡人中贱弱,或被人轻侮欺陵,故曰不敢侮也。臣妾营事产业,宜须得其心力,故云不敢失也。明王“况公侯伯子男”、诸侯“况士民”、卿大夫“况妻子”者,以王者尊贵,故况列国之贵者;谓侯差卑,故况国中之卑者,以五等皆贵,故况其卑也;大夫或事父母,故况家人之贵者也。

  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夫然者,上孝理皆得欢心,则存安其荣,没享其祭。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上敬下欢,存安没享,人用和睦,以致太平,则灾害祸乱,无因而起。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言明王以孝为理,则诸侯以下化而行之,故致如此福应。
  [疏]夫然至如此。
  ○正义曰:此总结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孝治也。言明王孝治其下,则诸侯以下各顺其教,皆治其国家也。如此各得欢心,亲若存则安其孝养,没则享其祭祀,故得和气降生,感动昭昧。是以普天之下,和睦太平,灾害之萌不生,祸乱之端不起。此谓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能致如此之美。
  ○注夫然者至其祭。
  ○正义曰:云“夫然者,然上孝理皆得欢心”者,此谓明王、诸侯、大夫能行孝治,皆得其欢心也。云“则存安其荣”者,释“生则亲安之”。云“没享其祭”者,释“祭则鬼享之”也。
  ○注上敬至而起。
  ○正义曰:此释“天下和平”,以皆由明王孝治之所致也。皇侃云:“天反时为灾,谓风雨不节;地反物为妖,妖即害物,谓水旱伤禾稼也。善则逢殃为祸,臣下反逆为乱也。”
  ○注言明至福应。
  ○正义曰:云“言明王以孝为理,则诸侯以下化而行之”者,案上文有明王、诸侯、大夫三等,而经独言明王孝治如此者,言由明王之故也,则诸侯以下奉而行之,而功归於明王也。云“故致如此福应”者,福,谓天下和平;应,谓灾害不生,祸乱不作。

  《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觉,大也。义取天子有大德行,则四方之国顺而行之。
  [疏]诗云至顺之。
  ○正义曰:夫子述昔时明王孝治之义毕,乃引《大雅·抑篇》赞美之也。△言天子身有至大德行,使四方之国皆顺而行之。
  ○注觉大至行之。
  ○正义曰:云“觉,大也”,此依郑注也。故《诗笺》云:“有大德行,则天下顺从其化。”是以觉为大也。云“义取天子有大德行,则四方之国顺而行之”者,言引《诗》之大意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