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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瓬」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二】【瓦】 分兩切
猀周家搏埴之工也。从瓦方聲。讀若㧚破之㧚。
臣鉉等曰:㧚音瓦,非聲,未詳。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周家搏埴之工也。
搏作摶者誤。今正。考工記曰。搏埴之工陶瓬。鄭曰。搏之言拍也。埴、黏土也。按手部搏、索持也。拍、拊也。是搏之本義不訓拍。故鄭以之言通之。
从瓦。方聲。
分兩切。十部。
讀若㧚破之㧚。
㧚不成字。轉寫譌舛。考工記注。大鄭讀爲甫始之甫。後鄭讀如放於此乎之放。許云方聲、則讀同後鄭放於此乎。今公羊放作昉。
臣鍇曰:「摶,團也;埴,黏土也。
《周禮》:『摶埴之工,陶也,旊也。陶人為甗,旊人為簋。』」
汉字:「瓬」 字形演变
【上一字】瓦 【下一字】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