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顾雍传》
三国志
原文:
顾雍字元叹,吴郡吴人也。蔡伯喈从朔方还,尝避怨于吴,雍从学琴书。州郡表荐,弱冠为合肥长,后转在娄、曲阿、上虞,皆有治迹。孙权领会稽太守,不之郡,以雍为丞,行太守事,讨除寇贼,郡界宁静,吏民归服。数年,入为左司马。权为吴王,累迁大理奉常,领尚书令,封阳遂乡侯,拜侯还寺,而家人不知,后闻乃惊。
黄武四年,迎母于吴。既至,权临贺之,亲拜其母于庭,公卿大臣毕会,后太子又往庆焉。雍为人不饮酒,寡言语,举动时当。权尝叹曰:“顾君不言,言必有中。”至饮宴欢乐之际,左右恐有酒失而雍必见之,是以不敢肆情。权亦曰:“顾公在坐,使人不乐。”其见惮如此。是岁改为太常进封醴陵侯代孙邵为丞相平尚书事其所选用文武将吏各随能所任心无适莫。时访逮民间,及政职所宜,辄密以闻。若见纳用,则归之于上,不用,终不宣泄。权以此重之。然于公朝有所陈及,辞色虽顺而所执者正。权尝咨问得失,张昭因陈听采闻,颇以法令太稠,刑罚微重,宜有所蠲损。权默然,顾问雍曰:“君以为何如?”雍对曰:“臣之所闻,亦如昭所陈。”于是权乃议狱轻刑。久之,吕壹、秦博为中书,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壹等因此渐作威福,遂造作榷酤障管之利,举罪纠奸,纤介必闻,重以深案丑诬,毁短大臣,排陷无辜,雍等皆见举白,用被谴让。后壹奸罪发露,收系廷尉。雍往断狱,壹以囚见,雍和颜色,问其辞状,临出,又谓壹曰:“君意得无欲有所道?”壹叩头无言。时尚书郎怀叙面詈辱壹,雍责叙曰:“官有正法,何至于此!”
雍为相十九年,年七十六,赤乌六年卒。权素服临吊,谥曰肃侯。
译文:
顾雍,字元叹,吴郡吴县人。蔡伯喈从北方返回后,曾到吴县躲避仇人,顾雍跟着他学琴习书。州郡都上表举荐他,成年即担任合肥县县长,后转任娄县、曲阿、上虞,每处都有政绩。孙权兼任会稽太守,不在郡府就任,让顾雍担任郡丞,代理太守职任,讨除贼寇,郡内安定平静,官民都归服他。几年后,他入朝任左司马。孙权做吴王后,顾雍逐步升任为大理、奉常,兼任尚书令,封爵阳遂乡侯。他封侯后返回官府时,家中人都不知道,后来听说此事才感到惊奇。
黄武四年,顾雍到吴郡迎来母亲。母亲到达后,孙权亲自前往庆贺,并在厅堂上向他母亲行拜礼。公卿大臣们都来聚会,后来太子又前往庆贺。顾雍为人从不饮酒,沉默寡言,举止适时又适宜。孙权曾感叹地说:“顾君不开口便罢,一开口必定会有道理。”到了饮酒欢乐的时候,顾雍左右的人都怕酒后失礼而顾雍看见,因此不敢放纵情怀。孙权也说:“顾公在座,使人不快活。”他就是这样的让人敬畏。这一年,顾雍改任太常,又加封醴陵侯,接替孙邵任丞相,总理尚书事务。他所选用的文武官员,每个人都依据他们的能力来安排,他的内心没有厚薄之分。他常到民间察访征求意见,遇上有政务上应采用的地方,就当即秘密呈报。如果被采纳施行,就归功于皇上;如果不被采纳,就永远不泄露出去。孙权因此十分敬重他。然而他在朝廷上有所陈述与建议,言辞态度虽然恭顺,但所坚持的立场原则却是正直的。孙权曾咨询朝政得失,张昭趁机把自己收集到的意见都说了出来,他认为法令太烦琐,刑罚稍微重了些,应该有所削减。孙权听了不作声。他回头问顾雍:“您认为怎么样?”顾雍回答说:“我所听到的情况,也同张昭说的一样。”于是孙权便与大家商定狱讼的法令并减轻刑罚。过了很久,吕壹、秦博任中书,主管审核各官府及州郡上报的文书。吕壹等人因此逐渐独揽权势,专行赏罚,于是开始建立机构卖酒、关隘征税来牟取暴利,他们检举他人罪过,细微的小事也上报朝廷,再加重案情进行诬陷,毁谤大臣,排斥陷害无辜之人,顾雍等人都曾被他们告发,并因此受到谴责。后来吕壹邪恶罪行暴露,收押在廷尉府中。顾雍前往审理此案,吕壹以囚犯身份见顾雍,顾雍和颜悦色,讯问了他的口供。临走时,又对吕壹说:“您心里难道没有想要说的话了吗?”吕壹只是叩头,无话可说。当时尚书郎怀叙当面斥骂羞辱吕壹,顾雍责备他说:“官府有明确的法令,何必这样呢?”
顾雍任丞相十九年,享年七十六岁,赤乌六年去世。孙权身穿孝服来吊唁,谥为肃侯。
《三国志·顾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