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吴执御传》


明史
原文
    吴执御,字朗公,黄岩人。天启二年进士,除济南推官。德州建魏忠贤祠,不赴。
    崇祯三年,征授刑科给事中。明年请除掣签法,使人地相配,议格不行。请蠲畿辅加派,示四方停免之期,晓然知息肩有日,不至召乱。请罢捐助搜括,毋为贪墨藏奸薮。帝以沽名市德责之。
    劾吏部尚书王永光比匪:“用王元雅而封疆误,听张道浚贿举尹同皋而祖制紊。国家立法惩贪,而永光诲贪,官邪何日正,宠赂何日清。”帝以永光清慎,不纳其言。又言:“往者边警,袁崇焕、王元雅拥金钱数百万,士马数十万,狼狈失守,而史应聘、王象云、张星、左应选以一邑抗强敌。故曰筹边不在增兵饷而在择人请畿辅东北及秦晋沿边州县选授精敏甲科赐玺书畀本地租赋抚练军民自御寇。边关文武吏,缮修战守外,责以理财,如先臣王翱、叶盛辈所为。客兵可撒,饷省可数百万。”帝时未审执御所论畿辅、秦、晋也,而曰:“岁赋留本地,则国用何资?”不听。
    又劾首辅周延儒揽权,其姻亲陈于泰及幕客李元功等交关为奸利。初,执御行取入都,延儒遣元功招之,不赴,至是竟劾延儒。又陈内外阴阳之说:“九边、中原、庙堂之上,无非阴气;心膂大臣,不皆君子。”帝以所称“阳刚君子”无主名,令指实。执御乃以前所荐刘宗周三人,及姜曰广、文震孟、陈仁锡、黄道周、倪元璐、曹于汴、惠世扬、罗喻义、易应昌对。会御史吴彦芳言:“执御所举固真君子,他若侍郎李瑾、李邦华、毕懋康、倪思辉、程绍皆忠良当用,通政使章光岳邪媚当斥。”帝怒其朋比,执政复从中构之,遂削二人籍,下法司讯。时御史王绩灿方以荐李邦华、刘宗周等下狱,而执御、彦芳复继之,举朝震骇。言官为申救,卒坐三人赎徒三年。未几,先生卒。有《江庐独讲》一编。其学大都以立诚为本,卓然躬行君子也。
(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译文
    吴执御,字朗公,黄岩人。天启二年进士。被朝廷授予济南推官。德州地区建立魏忠贤的祠堂,吴执御没有前往。
    崇祯三年,朝廷征召授予他刑科给事中。第二年,吴执御请求废除掣签法,让任职官员和地区相符合,讨论商议搁置没有施行。请求减少京城附近加派的税收,向四方显示停止征收的期限,让人们知晓自己休息的日期,不至于招致祸乱。请求罢免借捐助趁机搜刮民财的官员,不做贪图财利和窝藏小人的事。皇帝以吴执御是想这些作法来获取名声、恩惠的理由责备他。
    弹劾吏部尚书王永光勾结奸人:“任用王元雅导致边疆失误,听任张道浚受贿举荐尹同皋导致法制紊乱。国家立法惩治贪污,然而永光教唆贪污,官场的邪风,私宠与贿赂什么时候能清正?”皇帝认为王永光清廉谨慎,没有听取他的话。(吴执御)又说:“以前边境的警报,袁崇焕、王元雅占有百万金钱,数十万士兵和战马,结果狼狈失守,然而,史应聘、王象云、张星、左应选以一座小小的城镇就能对抗强敌。所以筹划边防不在于增加粮饷,而在选择人才。请求京师东北以及秦晋沿边州县,挑选任用精锐机敏的进士,赐给他们皇帝的诏书,让当地自行征收租税赋税,安抚百姓训练士兵,让他们自行抵御敌寇。(对于)边关的文武官吏,在修造进攻和防守的器械之外,(还应)用管理财政来要求他们,和之前的大臣王翱、叶盛他们所做的事一样。外调部队可以撤退,可以省去大约数百万军饷。”皇帝没有弄明白吴执御所谈论的京郊、秦、晋地区的事,却说:“每年的税收留在当地,那么,国家的费用怎么提供?”没有听取。
    又弹劾首辅周延儒专权,他的姻亲陈于泰和幕僚李元功等人结交做非法谋利的事。起初,执御经地方官保举和考选后调任京师,周延儒派李元功招请他,没有赴宴,到这时候最终弹劾周延儒。又陈述内外阴阳的说法:“边疆、中原、朝堂之上,都是阴气;亲信大臣,不全是有道德的君子。”皇帝认为他所说的“刚正君子”没有主要名字,让他指出实际情况。执御就拿之前推荐的刘宗周三人,和姜曰广、文震孟、陈仁锡、黄道周、倪元璐、曹于汴、惠世扬、罗喻义、易应昌来应对。恰逢御史吴延芳说:“吴执御所列举的本来就是真正的君子,其他像侍郎李瑾、李邦华、毕懋康、倪思辉、程绍都是忠良应当任用,通政使章光岳是谄媚小人应当罢免。” 皇帝对他结成私党很生气,执政的人又从中构陷他,于是削去两人的官籍,交给司法部门审讯。当时,御史王绩灿正因推荐李邦华、刘宗周等人而被判入狱,然而吴执御和吴彦芳又相继入狱,整个朝廷都震动惊骇了。言官为他们申诉营救,最终判三人交纳钱物来减免徒刑三年。不久之后,吴执御就死了。著有《江庐独讲》一卷,他的学问大都以立诚为根本,他是卓越躬行的君子。由“”分析可知,

《明史·吴执御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