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字释义不统一。有 “钉帽说” ,“窗顶说” ,“人心说” 。除 “人心说” 实难苟同外,笔者认为 “丁” 是个随形变义的字: 甲骨文写作 “” , 释为穴居时的窗顶并非无据。 当时生产力低下, 未见使用 “钉子” 的记录; 金文写作 “”始有钉形; 古玺文和《三体石经》写作 “” 和 “” , 是最象形的丁(钉)字; 小篆作 “” 也是有锐角的钉形。 另加 “金” 旁作 “” (钉, 本指金锭, 后成铁钉的 “钉” 字) 。 但共同认可 “丁” 借作天干的第四位。表示头顶、顶部的 “顶” 字,金文、“说文籀 文” 及小篆分别用 “鼎” 、“丁” 作声符,用 “頁” (突出头部的人形) 作形符, 写作“、 ”或 “、 ” , 属形声字。 隶书(汉《礼器碑》 等)以其特有的笔画写作 “” 、 “” , 成为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