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 疋

读音:zú
甲骨文足;甲骨文足;甲骨文疋;甲骨文疋;甲骨文疋;甲骨文疋;金文足;金文足;金文足;小篆足;小篆疋;隶书足;隶书疋

” 和 “” 都是部首字。本义是同一字,《说文》 : “疋, 足也。” “足,人之足也。” 均指腿脚(踝、足) 。“” 字侧重指包括 腿在内的脚, 甲骨文写作“” , 上部是腿, 下边是掌趾, 正是腿和脚的形状。 “” 字主要指踝以下的脚部, 甲骨文写作 “” , 正像脚掌和脚趾形。 “” 甲骨文也写作 “”(此字也是 “” 字, 表 示脚正对一个方向走去) 。 金文承接此字写作 “” 。 小篆将 “足、 疋” 分别写作 “” 和 “” , 区别仅在 “” 部是否封口。 隶变 后, 足写作 “” ( 《郭有道碑》 ) , 疋写作 “” 。 随着 “” 字地位 的巩固和通行,“” 义逐渐转移,多用作部首并增加了其他字义。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