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馆郡城寿氏之鹤立斋。

公元1787年 本年
焦循馆郡城寿氏之鹤立斋。

《水龙吟·记水灾》《贺新郎·七夕夜泛舟虹桥》。以所撰序事文就正于汪中汪中令焚之,曰:“序事文须无一语似小说家言,当时时以《左传》国语史记汉书为之鹄。”循心服之。据闵尔昌《焦理堂先生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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