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庭栋自夏初至秋中,作《续魏塘纪胜》六十二首。

公元1760年 八月
曹庭栋自夏初至秋中,作《续魏塘纪胜》六十二首。

后编为《产鹤亭诗七稿》。据《产鹤亭诗七稿》卷首《续魏塘纪胜例说》。四库提要卷一八五:《产鹤亭诗集》七卷,“凡分七稿,每稿各为小序。其书斋中有产鹤亭,因以名集。故集中咏鹤诗最多。其第二稿别题曰《魏塘纪胜》,第七稿亦别题曰《续魏塘纪胜》,盖嘉善旧隶嘉兴路,为魏塘镇,亦名武塘,明宣德五年始析为县。庭栋先咏其名迹为一百首,又续成五十首也。”晚晴簃诗汇卷七八:“(庭栋)诗有《魏塘纪胜》《续纪胜》绝句百六十余篇,标举乡里名胜,以风雅存文献,用小长芦钓师鸳鸯湖棹歌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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